教学成果总结报告

2017-10-30 11:09:18 279 次阅读

  

教学成果总结报告

 

教学成果名称: 非诉讼法律实务与操作(教材)

成 果 完成人: 冯军、姚淑媛、曹琳、刘蓓、李晓攀

 

一、选题、编著和出版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对于各类公司、企业等市场经济主体而言,除了少数涉及诉讼法律实务之外,更多的是日常的经营和发展中的非诉讼法律实务。法律职业教育的任务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的法律服务人才,但是,各职业院校的法律课程大都侧重诉讼法律实务的教学,法律类高职学生在校期间很少能获得非诉讼法律实务的学习和实践。为了弥补这一短板,法律类高职院校逐渐开设了非诉讼法律实务课程。但教学材料的缺乏尤其是专业教材的缺乏成为非诉讼法律实务教学中的一大障碍。

为了解决非诉讼法律实务课程的教材问题,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从2010年9月开始组建课题组进行教材的编纂工作,并确定教材名称为《非诉讼法律实务与操作》。以冯军、姚淑媛为主编,曹琳、刘蓓、李晓攀为副主编的课题团队,结合自己多年从事非诉讼法律实务的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经过两年多的选材、调研、考察、研讨并数易其稿。2012年8月教材初步定稿,2012年11月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并被列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和“全国高职高专规划教材”。


二、基本内容

《非诉讼法律实务与操作》是一本实训教材,其内容以实训项目为单位。本教材结合高职院校的学历层次和实际工作需要,从众多繁杂的非诉讼法律业务中选取了八个实训项目作为教材内容。这八个实训项目依次如下:

项目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本项目旨在使学生能够实际操作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相关工作,能够撰写和填写相关文书表格,学会处理公司设立过程中的相关法律事项,最终达到设立公司并开展业务的目的。

项目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起草。本项目旨在使学生能够根据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有效结合某个具体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情况,为目标公司起草一部实用的、有针对性的公司章程。

项目三:法律尽职调查。本项目旨在使学生了解法律尽职调查的概念、工作程序、调查方法和注意事项;掌握法律尽职调查工作的基本技能;能够参与简单的法律尽职调查工作;会撰写简单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项目四:有限责任公司整体股改。通过本项目的训练,使学生了解有限责任公司股改的实务知识,掌握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内容,能够撰写公司改制相关文书和表格,学会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改过程中的相关法律事务,最终学到实际操作公司股改业务的基本技能。

项目五:合同的起草与审查。本项目旨在让学生掌握起草和审查合同的基础知识。在合同起草与审查过程中,注意把握重点内容和相关材料,注重查阅与合同所涉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行业惯例以及地方法规等,能够依据法律规定和交易性质起草相对完善的合同文本或审查相对方的合同内容。

项目六:商品房交易。本项目旨在使学生了解商品房交易的一般方法和步骤,熟悉商品房交易中的一些基本理论和知识点,能够查阅相关文件和撰写相关合同及绘制表格,学会处理商品房交易过程中的相关法律事项,最终达到独立操作商品房交易业务的目的。

项目七:注册商标的申请。本项目旨在使学生实际操作有关商标申请的相关工作,能够撰写、填写商标申请相关表格,学会处理商标申请中的相关法律事项,最终达到能独立申请商标的目的。

项目八:专利的申请。本项目旨在使学生能够实际操作有关专利申请的相关工作,能够撰写、填写专利申请相关表格,学会处理专利申请中的相关法律事项,最终达到能独立申请专利的目的。

在实训目标的统领之下,各个实训项目又分为实训任务和实训指导两大部分,其中实训任务部分主要通过实际案例操作来培养学生的非诉讼法律实务技能,该部分又包括案情简介、工作任务、分组操作、操作提示和评议考核等五个环节;实训指导部分主要针对实训任务进行非诉讼法律实务知识和操作技巧的介绍,用于指导学生展开实训工作或供教师授课参考。


三、创新和特点

(一)内容创新

现实经济生活中,非诉讼法律事务众多而庞杂。本教材在内容的甄选方面,并没有将所有非诉讼法律业务逐一编入教材,也没有将IPO、PE、、PPP、公共资源交易等这些高大上的非诉讼业务编入教材,而是根据高职学生的学历层次结合市场对各类非诉讼法律服务需求的广度和数量,本着门槛低、上手快、应用广泛的原则精选了八个实训项目。经过三年的实践检验和长达6年的教学实践,证明该教材在内容的选取上是完全切合实际的。

(二)编写体例创新

“实训目标﹢实训任务﹢实训指导”的编写体例是本教材的一项创新,该体例打破了“课程内容﹢作业练习”的传统教材体例。 “实训目标﹢实训任务﹢实训指导”的编写体例以实训操作为主,突出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重视对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法律综合运用能力的培养。各个项目均以“实训目标”开篇,旨在以工作任务驱动整个实训项目的推进;接下来的“实训任务”通过实训案例→实训任务→分组操作→操作提示→评议考核等五个环节的步步推进,融“教、学、做”于一体,体现了“实案导入、以作为学、工学结合”的实训教学理念;最后的“实训指导”为教师的指导和学生的操作都提供了必要的参考内容。本教材以“实训目标”为核心,以“实训任务”为主体,再辅之以“实训指导”的配合,构成了独特的编排体例。这种创新型的教材体例,充分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实训教学要求,体现了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职业技能为目标课程设计理念。

(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把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转化为执业技能”是本教材的编纂宗旨。实务性和可操作性是本教材突出的特点。教材中所有项目均以实际案例为基础编写。各个实训项目的内容均以实训目标为核心,以真实案例切入实训教学,继而提出实训任务,以分组操作的模式开展业务工作,同时给出必要的操作提示。在完成实训操作后,教材还设计了评议考核环节来检验实训效果。每一个实训项目都是这样循序渐进,步步为营,提供了一整套实训教学模式。教材内容浅显易懂,门槛低、上手快,教材体例所设计的工作流程和实训模式完全可以指导实际工作。对于大多数学生或读者来说,仅凭该教材的指导,即可独自办理简单的非诉讼法律业务。

 

四、检验和应用

本教材自2012年11月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之后,就由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作为实训教材使用,自此进入实践检验阶段。该教材的编写体例和内容设置改变了以往以课堂教学的授课模式,在实训教学中充分发挥了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理念。使用本教材进行实训教学,可使学生将此前学过的民、商、经济法律知识综合运用到实践中去,并使学生掌握了实际制作和撰写常用的非诉讼法律文书、文件的能力,培养了学生在非诉讼法律业务方面的实际操作技能,为将来就业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技能基础。历经三年多的教学实践和实训操作检验,该教材受到了各届学生和任课教师的好评。

基于该教材良好的教学效果,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将“非诉讼法律实务”课程作为精品课程进行重点建设并于2014年12月被司法部评定为部级精品课程。作为该精品课程的主干教材,《非诉讼法律实务与操作》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三年多的实践检验,证明该教材符合法律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技能型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目标,符合课堂教学和技能实训的双重要求。

本教材除了被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用于实训教学之外,全国多所同类高职院校也都采用本教材用于实训教学或作为辅助教学材料。此外,还有多家中小企业、律师事务所和法律培训机构都采用本教材作为公司员工的法律培训教材和新入职律师以及司法考试过关人员的培训教材。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获得了各公司、律师事务所、培训机构及其员工、学员的高度评价。


五、不足和改进

由于编写时间仓促、编者水平和能力有限,再加上非诉讼法律业务的实践操作没有统一的程式和规范,具体到单项非诉讼法律业务,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操作方式。因此,本教材尽管集思广益、数易其稿,仍难免存在疏漏或不足。教材编者在本书的应用和检验过程中不断征集、总结各方意见和建议,争取在教材下一次修订过程中予以完善。

 

                                                                                                                                  2018/9/15